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
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7年9月15日至18日在中国广州隆重举行。
前三届中博会集展览展示、高峰论坛、融资洽谈、经贸合作、专题培训与政策咨询为一体,为广大中小企业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在帮助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发展视野、寻求国内外经贸合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首届中博会签约项目1.36万个,总成交额320亿元(折合39亿美元)。第二届中博会邀请法国参加并同期举办“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共签约项目2.3万个,总成交金额426亿元(折合52亿美元)。2006年9月,我国与意大利共同举办了第三届中博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意大利总理普罗迪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亲自出席。共有3970个企业参展,展位达5110个,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21万人次到场参观、洽谈和采购。其中,意大利参展面积12000平方米,代表团人数达1600多人,参展参会企业近800家。展会期间,还举办了中意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意中小企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发达,生产总值连续26年以年均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生产总值约占中国大陆1/8,进出口贸易总额占1/3,累计吸收外资占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居民储蓄存款均居中国大陆首位,生产和消费的市场潜力巨大。贸易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已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贸易往来,前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100多个。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通讯发达,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广东是世界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具有世界一流的生产加工及配套能力,已形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电子信息、电气机械设备、石油化工、森工造纸、医药、汽车等九大支柱产业。商务、物流、会展等配套生产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会展业健康发展。随着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更加密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CEPA实施,大珠三角经济区建设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广东经济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到广东贸易投资,您将获得更多商机、更大发展、更丰回报!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诚邀您相聚广东!
第四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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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组委会 点击数:763 更新时间:2007-1-30
收费标准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标准展位(3米 x 3米) 850美元/个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特装空地88美元/m2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展商可提请组委会安排食宿及行程)
特别说明:1.标准展位的配置为:展板、楣板、一张展桌、两把展椅、两盏射灯。
2.特装须向展馆另外交纳管理费,标准为28元/m2(展期)。
3.展位装修如需用电和租用展具,须按规定向展馆缴纳费用,详情请向组委会秘书处垂询。
注 意:参展企业一旦向组委会境外招展招商组递交参展申请,则视为参展企业对招展书内容及参展条款完全知晓并全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