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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免征环保装备等进口商品关税

   日期:2010-10-27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1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根据 国内 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

日前,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将会使得环保与节能设备制造商直接受益,因为零部件与原材料关税的免征将直接导致生产成本下降。”昨日,江苏省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骆祖春向《大众证券报》表示,财税政策的调整意味着政府对整个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节能环保产业仍会继续受益各类政策。


 


  长城证券能源行业分析师张扬健也向记者表示,这将利好整个节能与环保设备企业,对于部分上市的成本控制也起到正向作用,另外免征关税的零部件与原材料也应该是与国内生产商产品没有冲突,所以不会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份额带来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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