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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代理商卖假茅台和五粮液等假酒获刑 退赔18万

   日期:2013-06-03     来源:中国代理网    作者:陈捷 思法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思明区代理商李某因销售假茅台和五粮液等商品获刑。此外,他还要退一赔一,退赔18万多元给消费者。2012年5月22日,思明公
近日,思明区代理商李某因销售假茅台和五粮液等商品获刑。此外,他还要“退一赔一”,退赔18万多元给消费者。

2012年5月22日,思明公安分局接到消费者庄先生报案称买到假货。随后,思明公安分局对李某销售给庄先生的105瓶茅台及5瓶五粮液酒进行了鉴定,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酒。


近日,思明区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等。法院还将在案的货款93310元发还给庄先生。

与此同时,庄先生还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假一赔十”,索赔93万多元。不过,法官认为,李某应当“退一赔一”,即9.3万余元。(据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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