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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招代理骗术多:加盟者收到淘汰品

   日期:2008-12-0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中国代理网    评论:0    
核心提示:中新浙江网11月18日电 “一间小店,每月赚钱过万。”近段时间,各
中新浙江网11月18日电 “一间小店,每月赚钱过万。”近段时间,各种“特许加盟”征召代理商的广告充斥网络和媒体,但有创业者却反映“特许人”是骗子,专门骗取数万元“加盟费”。


  记者昨日从工商管理部门获悉,由于外贸不景气,不少“外贸转内销,诚招代理商”的行骗案件在珠三角地区增多,创业者应该参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仔细考察“特许人”的资质和信用,不要轻易上当。


  加盟者收到“服装厂淘汰品”


  来自梅州的钟先生在网上搜到了一家名为“香港××服饰集团”的企业打出的加盟代理广告。这家企业位于广州番禺,声称在东莞、广州番禺都有高档外贸服装生产厂,需要转为内销,急招全国代理商。


  据钟先生介绍,这家企业的广告说自己专门给意大利、法国的客户做贴牌代工。“产品只能在巴黎香榭丽舍、纽约曼哈顿买得到。”厂家还带着钟先生参观了一家“模范”特许店,钟先生发现衣服的质量的确非常好。厂家最后向钟先生说,“要代理,就赶紧交代理费3万元。”


  两周后,钟先生果然收到了货,但是却货不对板,这些由该公司发过来的服装全部属于“次品”。


  “不好意思,发货发错了。两周内重新给你发货。”钟先生得到这样的回答。钟先生等了两周,但是迟迟不见发货,拨对方电话竟然是“您刚才拨打的电话已过期”。这下子,钟先生才恍然大悟上当了。


  记者在网上输入“加盟”和“创业”两个关键字,发现不少“特许人”并不符合相关条件。记者通过网络找到一家做童装的“特许人”,对方表示同样需要2万元的加盟费。对方还明确告诉记者“在国内没有门店。”


  根据我国2005年2月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人”必须达到“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的条件,因此这样的“特许人”都是不合格的。


  “模范店”原来是“加盟托儿”


  这些不法特许人在行骗之前,会花一定的资金对个别“直营店”进行包装,让受骗者看到“钱途”。


  记者从工商管理部门获悉,目前类似这种“创业加盟”的骗局在数量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不少都借口“外贸不好转内销”欺骗创业者加盟,收取不菲的加盟费。创业者应该仔细了解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人”资质和义务的规定,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等,加盟者都应仔细考察。(记者谭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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