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加盟代理门户

南京一打着“连锁经营”旗号拉人头搞传销的老总获刑

   日期:2020-06-22     来源:反传防骗    评论:0    
核心提示:6月21日,反传防骗热线获悉,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传销案件,郭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

6月21日,反传防骗热线获悉,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传销案件,郭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连锁经营”组织不生产销售商品、不提供服务,系“拉人头”式收取加入资格费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规定,参加者必须缴纳人民币3800元购买1份“份额”才能加入该组织,最高缴纳69800元购买21份“份额”,并宣传投资69800元,回报可达10400000元。

该组织实施五级三晋制,参加者根据自己购买及发展的下线购买的“份额”层层累计提升级别,并收取返利。该组织将成员分散到多个团队进行管理,团队之间存在相互合并等情况,团队由老总领导,团队内设立大总管、自律总管、自律配合窗口、能力总管、能力配合窗口等职务,负责团队的运转。

2017年年初,被告人郭某甲加入“连锁经营”传销组织,且该组织层级已达3级以上,组织成员已达30人以上。2018年4月,被告人郭某甲担任该团队的老总职务。

2019年12月3日,被告人郭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连锁经营
 
网站提醒    本站所有资讯作品与内容图片等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本站的宗旨是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的免费资讯阅读平台,大家可以互相学习.借鉴与参考...... 本站始终如一的支持维护著作版权,也愿意为优秀资讯作品与内容的宣传推广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果作者本人或版权方不想让您的作品出现在本站,请您说明联系我们删除。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大家踊跃举报。让“不法分子”无处可藏!健康绿色才是我们的目标。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功能  |  积分奖惩  |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  鄂ICP备19026939号-1